在我国商标权和著作权的区别有哪些?


商标权和著作权是两种不同的知识产权,它们在很多方面存在区别。 首先,权利的取得方式不同。商标权的取得需要申请人向商标局提出申请,经过商标局的审查、公告等一系列法定程序,核准注册后才能获得商标权。例如,一家企业想要拥有“ABC”这个商标,就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去申请注册。而著作权一般是自作品创作完成时自动产生,不需要履行任何注册登记手续。比如你写了一篇小说,从你完成创作的那一刻起,你就自动拥有了这篇小说的著作权。这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其次,保护的对象和范围不同。商标权主要保护的是用于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它的保护范围通常局限于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上。就像某品牌的商标只在其注册的服装类商品上受保护,如果他人在食品类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一般不会侵犯该品牌在服装类上的商标权。著作权保护的是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涵盖的范围更广,包括文字作品、美术作品、音乐作品等。比如一幅绘画作品,著作权保护的是这幅画的整体表达,他人未经许可不能复制、发行、展览等。 再者,保护期限也有所不同。商标权的保护期限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期满后可以通过续展的方式继续获得保护,而且续展次数没有限制。也就是说,只要商标权人按时办理续展手续,商标权可以一直存在。而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根据不同的权利主体和作品类型有所不同。对于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