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和赠与的区别是什么?


遗嘱和赠与是两种不同的处分财产的法律行为,下面将从多个方面为你详细介绍它们的区别。 首先是定义和性质。遗嘱是自然人在生前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自己的财产进行预先处分,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也就是说,立遗嘱的人自己就可以决定遗嘱的内容,不需要其他人的同意。而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双方法律行为。这意味着赠与需要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达成一致。 在生效时间上,两者差异明显。遗嘱是在遗嘱人死亡时才生效。在遗嘱人在世时,遗嘱虽然已经订立,但并不产生实际的财产转移效果。例如,老张立了遗嘱将房子给儿子小张,在老张去世前,小张不能依据遗嘱直接获得房子的所有权。而赠与一般是在赠与合同成立时或者赠与物交付时生效。比如,老李把自己的一幅画送给朋友老王,当老李把画交给老王时,赠与就生效了,老王取得画的所有权。 从财产转移的方式来看,遗嘱生效后,继承人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继承手续才能取得财产所有权。通常包括确认遗嘱的真实性、进行继承权公证等步骤。以房产继承为例,继承人要到相关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而赠与财产时,动产一般是直接交付就完成了财产转移;不动产则需要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例如,赠与人将汽车赠与他人,交付汽车钥匙等就算完成交付;但如果是赠与房屋,就必须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受赠人才能真正拥有房屋产权。 在撤销权方面,两者也有不同。遗嘱人在生前可以随时变更或撤销自己所立的遗嘱。这是因为遗嘱在遗嘱人死亡前并未生效,遗嘱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对遗嘱内容进行修改。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一般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也就是说,如果老李把画送给老王但还没交付,老李可以反悔;但如果是经过公证的赠与,老李就不能随意撤销了。 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其中继承编对遗嘱的形式、效力等作出了规定,合同编对赠与合同的订立、履行、撤销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比如,《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至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规定了遗嘱的各种形式,如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等;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了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了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