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环境犯罪打击的难点有哪些?


在我国,打击污染环境犯罪存在诸多难点。 首先是证据收集方面。污染环境犯罪往往具有隐蔽性和持续性的特点。很多污染行为并非一次性发生,而是在较长时间内逐步积累造成危害。比如一些企业偷偷将污水排入地下,这种行为不易被及时发现,而且等发现时,证据可能已经随着时间推移和环境变化而被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但在污染环境犯罪案件中,由于污染物可能会在自然环境中扩散、分解,导致证据难以固定和提取。例如土壤污染,要确定污染的来源、范围和程度,需要专业的检测设备和技术人员,这不仅成本高,而且操作难度大。 其次是法律界定的难题。环境犯罪涉及的罪名较多,不同罪名的构成要件和认定标准存在一定的复杂性。例如,如何区分一般的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和污染环境犯罪行为,在实践中存在争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了污染环境罪等相关罪名,但对于一些边缘情况,法律条文可能不够明确具体。比如在一些新型污染行为出现时,现有法律可能没有明确的规定,导致司法机关在认定犯罪时存在困难。 再者是鉴定问题。污染环境犯罪案件通常需要专业的鉴定机构对污染物的性质、危害程度等进行鉴定。然而,目前我国的环境鉴定机构数量有限,且鉴定标准和方法可能存在差异。这就导致不同鉴定机构对同一案件的鉴定结果可能不一致,给司法审判带来困扰。而且鉴定费用高昂,对于一些小型污染案件来说,高昂的鉴定费用可能使受害者难以承担,从而影响案件的处理。 另外,跨区域执法协作也是一个难点。污染行为可能跨越多个行政区域,不同地区的执法标准和力度可能存在差异。这就需要各地执法部门之间进行有效的协作和沟通,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地方保护主义等因素的影响,跨区域执法协作往往存在困难。这使得一些污染企业可以利用区域差异逃避打击,增加了打击污染环境犯罪的难度。 最后,公众环保意识和参与度也会影响打击效果。部分公众对污染环境犯罪的危害认识不足,缺乏举报和监督的积极性。一些受害者可能因为害怕报复或者不了解维权途径而选择沉默,这使得很多污染环境犯罪行为不能及时被发现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