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起诉离婚是否需要冷静期?
我想和另一半离婚,不想经过协议离婚的程序,打算直接去法院起诉离婚。但我不知道直接起诉离婚需不需要像协议离婚那样设置冷静期,想了解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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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起诉离婚不需要冷静期。 首先,我们要了解离婚冷静期的概念。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协议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简单来说,就是给想要协议离婚的夫妻一段时间,让他们再慎重思考一下离婚这件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离婚协议书》(联)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一规定是针对协议离婚的冷静期要求。 而起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在起诉离婚的过程中,主要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程序,并不适用上述协议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据法律规定来判断是否准予离婚。比如,如果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法定情形,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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