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残疾人离婚时共同财产该如何分配?老公失踪三年妻子怎样申请离婚?

我现在面临一些难题,我本身是残疾人,现在想离婚,不知道共同财产在法律上会怎么分配。另外,我老公已经失踪三年了,我也想了解下这种情况要怎么申请离婚,想知道具体的流程和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展开 view-more
  • #离婚财产
  • #残疾人离婚
  • #申请离婚
  • #失踪离婚
  • #财产分配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来说说残疾人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分配问题。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分配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由双方协议处理。通俗来讲,就是夫妻两人坐下来,心平气和地商量怎么分财产,达成一致意见就行。 要是协议不成,那就得由人民法院来判决啦。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比如家里有孩子需要抚养,那么在分财产时就会适当考虑给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多一些;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没有过错,而另一方有过错,像出轨、家暴等,那么无过错方也会在财产分配上得到照顾。而且,如果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这是因为夫妻之间本来就有相互扶持的义务。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再说说老公失踪三年妻子申请离婚的情况。 夫妻一方失踪或下落不明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离婚。具体流程如下:第一步,不论下落不明人出走时间的长短,另一方起诉到法院,法院均应受理,按照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第二步,法律文书用公告方式送达。法院对于起诉书、通知举证和开庭日期等送达公告期是60日,判决后对判决书送达公告期还需要60日公告期。第三步,对下落不明的人提起涉及人身关系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如果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 法律规定,被告下落不明或失踪满两年的,法院会判准予离婚;对于下落不明或失踪未满两年,又无其它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法院会判决不准离婚。这里依据的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其中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相关概念: 公告送达:是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 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 。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