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一方婚前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增值部分该如何分割?

我在结婚前买了一套房,婚后和配偶一起还房贷。现在我们打算离婚,我想知道这套房子因为婚后共同还贷产生的增值部分,在离婚的时候要怎么分割呢?是对半分,还是有其他的分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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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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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中,一方婚前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对于增值部分的分割是一个常见且复杂的问题。下面为你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要了解相关的几个法律概念。一方婚前购房,意味着这套房子在结婚前就已经属于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而婚后共同还贷,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一起偿还房屋贷款。房屋增值部分,简单来说,就是房子在购买后到离婚时这段时间里价值上涨的部分。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那么,具体如何分割增值部分呢?通常会采用以下方法。第一步,计算共同还贷部分占总房款的比例。假设房子购买时总价为100万,首付30万,贷款70万,婚后夫妻共同还贷20万。那么共同还贷部分占总房款的比例就是20÷100 = 20%。第二步,确定房屋的增值额。比如房子购买时价值100万,离婚时价值150万,增值额就是150 - 100 = 50万。第三步,计算共同还贷部分对应的增值额。用增值额乘以共同还贷部分占总房款的比例,即50×20% = 10万。这10万就是婚后共同还贷对应的增值部分。 在实际分割时,法院会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比如出轨、家暴等,在分割增值部分时可能会少分。同时,如果有子女需要抚养,也会适当考虑子女的权益,给予抚养子女一方一定的倾斜。总之,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的分割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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