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证据明确的情况下,法院为什么还是不判离婚?

我向法院起诉离婚,并且已经提交了能证明感情破裂的明确证据,可法院却没有判决离婚。我实在想不明白,不是说证据充分就能判离吗,这到底是为啥啊,我就想知道法院不判离婚的依据是啥。
展开 view-more
  • #诉讼离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诉讼离婚的核心判定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虽然您提到证据明确,但法院判定离婚并不单纯取决于证据本身。首先,法院会着重进行调解,这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如果在调解过程中,有迹象表明夫妻双方仍有和好的可能,法院会希望通过调解来修复婚姻关系,而不是直接判决离婚。 其次,即便您提供了证据,法院也会严格审查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例如,您提供的证据要能确凿地证明符合上述法律规定中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形。如果证据不能有力地支持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一关键事实,法院也不会轻易判决离婚。另外,对于一些“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进行判断,不会仅凭单一证据就做出决定。所以,证据明确不代表必然会被法院认定为足以判决离婚的依据。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