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为什么离婚一审通常都不判离呢?

我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本以为一审能有个结果,可法院没判离。我不太明白这是为啥,是我提供的证据不足,还是一审一般都不会判离呢?想知道背后的原因到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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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诉讼中,一审通常不判离是有其法律逻辑和现实考量的。首先,咱们来理解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意味着法院判断是否准予离婚,关键在于审查夫妻之间的感情状况是否已经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一审中,法院通常会非常谨慎地对待离婚案件。一方面,婚姻是一种重要的社会关系,法院希望给夫妻双方一个冷静思考和修复关系的机会。因为很多时候,夫妻之间的矛盾可能是一时冲动或者一些小问题引发的,并非到了感情完全破裂的程度。所以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试图化解双方的矛盾。 另一方面,当事人在一审中提供的证据可能不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比如只是因为一些日常的争吵、小摩擦就起诉离婚,而没有足够的证据表明符合法定的离婚情形,法院很难认定夫妻感情已经无法挽回,从而做出不准离婚的判决。所以,如果想要在离婚诉讼中获得法院的支持,就需要尽可能提供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有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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