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律规定第一次起诉离婚是否会判离?

我打算第一次起诉离婚,但是不太清楚法院会不会直接判离。不知道法律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判离是怎么规定的,是只要起诉就会判离,还是有什么条件呢?想了解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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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第一次起诉离婚时,法院不一定会判决准予离婚。这需要从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和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操作来分析。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法院判决离婚的核心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也就是说,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原告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存在上述法定的情形,且调解无效,法院通常会判决准予离婚。例如,能拿出对方重婚的证据,如重婚的结婚证、与他人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照片、视频等;或者有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等。 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没有上述法定情形,原告仅以“感情不和”为由起诉离婚,且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一般会认为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判决不准离婚。这是因为法院希望给夫妻双方一个修复感情的机会。不过,如果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按照法律规定,法院应当准予离婚。所以,第一次起诉离婚是否会判离,关键在于是否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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