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会判离吗
我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没判离。现在我打算第二次起诉,心里特别没底,不知道这次法院会不会判离。我和对方感情早就破裂了,可又怕拿不出足够证据。想问问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会怎么判,判离的可能性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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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是否会判决准予离婚,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看。 在法律上,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通常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如果没有上述法定判离情形,法院为了给双方一次修复感情的机会,往往会判决不准离婚。而第二次起诉离婚时,法院会更加谨慎地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真的已经破裂。虽然第二次起诉离婚判离的可能性相对第一次会大一些,但并非绝对会判离。如果第二次起诉时,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存在法定判离情形,比如能证明对方存在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或者能证明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相关证据等,那么法院判决离婚的概率就比较高。若没有新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只是再次起诉,法院仍有可能判决不准离婚。所以,在第二次起诉离婚时,要积极收集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以增加判离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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