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起诉离婚没判离,第二次会判决离婚吗?
我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没判离。现在准备第二次起诉,心里特别没底,不知道这次法院会不会判离。我和对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可又怕还是和第一次一样的结果。想问问大家,一般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会怎么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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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实践中,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未判决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时法院通常会更加谨慎地考量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真的已经破裂。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离婚判决的核心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在于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第一次起诉离婚未判离,第二次起诉时,若当事人能够提供新的证据证明符合上述法定判离情形,比如证明对方在第一次判决后仍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或者双方在第一次判决后又分居满一年等,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会大大增加。 然而,如果在第二次起诉时,依旧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那么法院仍然有可能不会判决离婚。例如,仅仅是双方偶尔争吵,没有实质证据证明存在法律规定的严重情形,法院还是会谨慎处理,不一定会判离。 所以说,第一次起诉离婚没判离,第二次起诉时法院不一定就会判决离婚,关键还是要看当事人能否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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