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再次起诉法院会判离吗?

我之前起诉过一次离婚,法院没判离。现在打算再次起诉离婚,心里特别没底,不知道这次法院会不会判离。我和对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了,可又怕拿不出足够的证据。就想问问大家,一般这种再次起诉离婚的情况,法院通常会怎么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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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再次起诉是否会判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首先,我们要理解“感情确已破裂”这个法律概念。它指的是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到了无法挽回、无法继续共同生活的地步。这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在第一次起诉离婚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那么按照法律规定,法院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因为这种情况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夫妻感情在经过一段时间后仍未得到改善,且双方分居的事实也进一步证明了感情的破裂。 然而,如果不存在上述“分居满一年”等符合法定判离情形的情况,那么法院还是会综合各种因素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比如,会审查双方在这段时间的相处情况、矛盾是否有缓和等。所以,即使是再次起诉离婚,也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这样法院才有可能判决离婚。总之,再次起诉离婚并不一定会必然判离,关键在于是否满足法定的离婚条件以及证据是否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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