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共同买房,一方还贷,离婚时房子怎么分?

我和我爱人共同买了套房子,但还贷一直是我在还。现在我们打算离婚,对于这套房子该怎么分割我很困惑,不知道法律上是如何规定这种情况的,想了解一下具体的分配方式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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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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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夫妻共同买房,一方还贷,离婚时房子如何分割的问题前,我们先明确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获得的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指的是从结婚登记开始到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生效这段时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这里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而在房产方面,如果是夫妻共同买房,不管是双方共同出资,还是一方出资但登记在双方名下,通常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夫妻共同买房,一方还贷的情况,虽然还贷是由一方进行,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收入一般都属于共同财产,所以一方用自己的收入还贷,本质上也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 在离婚分割房产时,通常有以下几种常见的处理方式。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那么可以按照协商的结果进行分割。比如双方可以约定房子归一方所有,获得房子的一方给予另一方一定的补偿。补偿的金额通常会考虑房子的购买价格、增值情况、已还贷款金额等因素。 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法院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通常情况下,法院会考虑房屋的出资情况、还贷情况、登记情况等因素。如果房子登记在双方名下,法院可能会判决房子归一方所有,获得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的金额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计算,可能会参考房子的市场价值、已还贷款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等。 如果房子登记在还贷一方名下,法院也可能会综合各种因素进行判决。例如,考虑到另一方在购房时的出资情况,即使还贷是一方进行,另一方也可能有权获得一定的补偿。 此外,如果存在婚前支付首付等情况,婚前支付的首付部分通常会被认定为支付方的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总之,在处理这类房产分割问题时,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公平合理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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