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按揭房和债务怎么分?

我和另一半准备离婚了,我们名下有套按揭房,当时一起办的贷款。现在不清楚这房子和剩下的债务该怎么分,是一人一半吗?还是有其他的分法?希望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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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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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对于按揭房和债务的分割是许多人关注的重点问题。下面我们将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详细探讨这两方面的分割方式。 首先来说说离婚时按揭房的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通俗来讲,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前买的,婚后两人一起还贷款,离婚时先商量怎么分,如果商量不拢,房子一般就归登记名字的那个人,没还完的贷款也归这个人,但是一起还贷款的部分以及房子增值的部分,得给另一方补偿。 如果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按揭房,离婚时通常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般有两种常见的处理方式,一种是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并承担剩余的贷款债务;另一种是将房屋出售,所得款项扣除未偿还的贷款后,由双方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分配。 接着谈谈债务的分割。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和分割遵循一定的法律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对于因购买按揭房产生的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的意思表示,或者用于家庭共同居住等情况,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一般由双方共同承担。例如,双方都在贷款合同上签字,或者房子是用于夫妻共同居住的,那么这个贷款债务就是共同债务,双方要一起还。但如果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是另一方的个人债务,比如另一方私自贷款用于个人投资且收益未用于家庭,那么该债务就由负债方独自承担。 总之,离婚时按揭房和债务的分割较为复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双方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和实际情况作出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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