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程序与非诉讼程序有什么区别?


诉讼程序和非诉讼程序是解决纠纷的两种不同途径,它们存在多方面的区别。 首先,从定义上看,诉讼程序就是我们常说的“打官司”,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全体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纠纷的活动。而非诉讼程序则是不通过法院等司法机关,而是采用和解、调解、仲裁等方式来解决纠纷。 在启动方式上,诉讼程序的启动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起诉状等相关材料,由法院来受理和审理。比如甲和乙有合同纠纷,甲要起诉乙,就需要准备好起诉状、证据等向法院提交。非诉讼程序的启动则相对灵活,和解是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即可;调解可以由双方共同选择一个中立的第三方来进行调解;仲裁则需要双方事先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仲裁协议,然后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在处理过程中,诉讼程序有着严格的法定程序和步骤,包括立案、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判决等阶段。审理过程要遵循严格的证据规则和法律适用规则。非诉讼程序的处理过程相对较为灵活,没有那么多严格的程序限制。例如和解,双方可以自由协商解决方案;调解中,调解人也会根据双方的情况灵活组织调解。 在效力方面,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不履行判决,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和解协议的效力主要取决于双方的自觉履行,如果一方反悔,另一方很难强制其履行。调解协议经过司法确认后具有强制执行力,否则也主要靠当事人自觉履行。仲裁裁决和法院判决一样具有强制执行力。 从时间成本来看,诉讼程序通常时间较长,尤其是一些复杂的案件,可能会经历一审、二审甚至再审程序,整个过程可能需要几个月甚至几年的时间。非诉讼程序相对时间较短,和解可以在短时间内达成,调解和仲裁的时间也比诉讼要快。 法律依据方面,诉讼程序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非诉讼程序中,仲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调解也有相关的人民调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