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婚前按揭的房产如何分割?


在离婚时,对于婚前按揭房产的分割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下面我们详细探讨一下不同情形下的分割方式。 首先,如果是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简单来说,房子一般会判给婚前付首付并登记名字的一方,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这部分对应的增值,要补偿给另一方。 其次,如果婚前双方共同出资支付首付并按揭购房,且登记在双方名下。这种情况下,房产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会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进行分割。如果双方对分割有争议,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情况进行判决。 另外,如果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也是其个人财产还贷,并且房产登记在该方名下,那么该房产通常会被认定为其个人财产。因为这种情况下,没有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还贷,所以另一方通常无权要求分割该房产。 最后,如果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但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这种情况下,房产一般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通常会考虑双方的出资情况、婚姻持续时间等因素。 总之,离婚时婚前按揭房产的分割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建议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