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单位集资房该如何分割?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名下有一套单位集资房。我们都不太清楚这种房子在离婚时该怎么分割,是和普通商品房一样吗?分割的依据和方式有哪些呢?希望能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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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离婚时单位集资房如何分割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单位集资房的概念。单位集资房是由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的房产,建成后归职工和单位共同所有,它与普通商品房在产权属性上有所不同。 对于离婚时单位集资房的分割,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如果集资房的产权完全属于夫妻双方,即已取得房屋的完全产权证书,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可以先自行协商如何分割这套集资房,比如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果协商不成,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要是集资房的产权不完全属于夫妻双方,仅拥有部分产权(如只有使用权),这种情况下的分割会相对复杂一些。通常单位会对集资房的转让或分割有一定的限制条件。如果单位允许分割,在协商或判决时,要考虑到单位的相关规定。而且,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一般不会直接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哪一方使用该房屋。在确定使用方后,使用方可以给予另一方适当的经济补偿。 另外,如果集资房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集资购买的,但购房款是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且能证明该出资情况,在分割时可能会考虑这一因素,适当倾向于出资方,但具体的分割比例仍需结合其他实际情况来确定。 总之,离婚时单位集资房的分割要综合考虑房屋的产权状况、出资情况以及单位的相关规定等因素,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来合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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