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未取得产权的房屋如何分割?

我和我爱人打算离婚,现在住的房子还没拿到产权证。我们都很在乎这个房子,不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没产权的房子该怎么分割,想了解一下具体的规定和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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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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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对于未取得产权的房屋分割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处理。首先,我们要明确未取得产权的房屋是指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尚未获得房屋的完整所有权证书。这种情况可能是因为房屋还在建设中、尚未完成产权登记手续,或者是存在产权纠纷等原因。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不会直接判定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于哪一方,而是会根据实际情况,比如哪一方更需要居住该房屋、哪一方对房屋的贡献更大等因素,来决定由哪一方暂时使用该房屋。 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如果双方对房屋的分割仍然存在争议,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意味着当房屋产权明确后,双方可以就房屋的具体分割问题再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在实际处理过程中,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未取得产权的房屋分割达成一致协议,那么该协议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是有效的。双方可以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处理。例如,双方可以约定一方给予另一方一定的经济补偿,从而获得房屋的使用权等。 另外,如果该房屋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的,即使未取得产权,一般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通常会考虑双方的出资比例、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如果一方在购房时出资较多,可能在分割时会适当多分一些权益。 总之,离婚时未取得产权的房屋分割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遵循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建议当事人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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