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10年,孩子12岁还可以选择抚养权吗?
我和前妻离婚已经10年了,孩子现在12岁。最近孩子表示想跟我生活,但抚养权之前判给了前妻。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孩子能否重新选择抚养权,具体该通过什么方式来变更抚养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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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10年,孩子12岁是可以选择抚养权的。 首先,解释一下抚养权的概念。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子女无论由谁直接抚养,仍属于双方共同子女。对于已经达到八周岁以上的子女,法院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会尊重其真实意愿。这是因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意愿。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父母双方都同意变更抚养权,且变更抚养权对孩子的成长没有不利影响,那么双方可以签订变更抚养权的协议,明确变更后的抚养安排等事项。但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想要变更抚养权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变更抚养权。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孩子的意愿、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来做出公正的判决。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孩子有表达自己意愿的权利,但法院在判决时还会综合考虑其他因素,以确保变更抚养权是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选择。例如,即使孩子表示愿意跟随某一方生活,但如果该方存在严重的不良嗜好、经济状况无法保障孩子的生活和教育等情况,法院可能也不会支持变更抚养权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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