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两年后离婚,分居期间的个人财产能否分割?
我和配偶已经分居两年了,现在打算离婚。分居期间我们各自有一些财产,我不太清楚这些所谓分居期间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能不能进行分割,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展开


在探讨分居两年后离婚,分居期间的个人财产能否分割这个问题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几个法律概念。 首先,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 虽然夫妻分居了,但在法律上,只要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婚姻关系就依然存续。所以分居期间原则上双方所得财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如果夫妻双方对财产有特别的书面约定,比如约定了分居期间各自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么就按照约定来处理。比如甲和乙在分居时签订了书面协议,明确分居期间各自的收入归自己,那么在离婚时,分居期间他们各自的财产就不用进行分割。 若没有财产约定,在离婚分割财产时,法院一般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在分居期间,一方承担了更多照顾子女、老人的责任,或者另一方存在过错行为,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适当考虑这些因素。 综上所述,分居两年后离婚,分居期间所谓的“个人财产”不一定能完全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需要看是否有财产约定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