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娶了身患绝症的女人后离婚,法院会怎么判?

我结婚后才发现妻子身患绝症,现在我感觉压力很大,想离婚,但又担心法院的判决。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基于哪些因素来判决离婚与否?财产和子女问题又会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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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法院判决离婚的核心原则是看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对于娶了绝症女人后提出离婚的情况,仅一方身患绝症并非法院判定离婚的决定性因素。法院会深入调解,若调解后仍无法达成共识,且综合判断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才会有可能判决准予离婚。比如,双方长期存在严重矛盾,无法共同生活,即便一方身患绝症,法院也可能认为感情破裂而判离;相反,如果一方虽患绝症,但夫妻间感情深厚,相互照顾扶持,法院一般不会轻易判决离婚。 一旦法院判决离婚,就会对财产分配、子女抚养权归属以及债务承担等问题进行处理。财产方面,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会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一方因身患绝症生活困难,法院也可能会适当给予照顾。子女抚养权方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债务承担则会区分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共同债务共同偿还,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相关概念: 夫妻感情破裂:指夫妻之间的情感已经彻底无法修复,无法继续维持正常的婚姻关系,表现为双方在生活中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长期分居等多种情况 。 法定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这些财产在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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