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签了预售合同要离婚,房产该如何分割?
我和配偶刚签了房屋预售合同,可现在打算离婚。房子的首付是双方一起出的,贷款还没开始办。我想知道在这种刚签预售合同的情况下,离婚时这房产要怎么分割,是按照什么标准来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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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刚签了预售合同就要离婚的情况下,房产分割需要分不同情形来看。首先,要明确房屋预售合同的概念。房屋预售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合同。也就是说,此时双方还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只是有了基于合同的相关权益。 如果该房屋是夫妻双方共同签订预售合同,且首付款也是双方共同支付,通常情况下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双方都想要该房屋的购买权益,可能会通过竞价的方式,由出价高的一方获得该权益,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补偿的金额一般会根据双方的出资比例等因素来确定。若一方不想要该权益,那么获得权益的一方需要给予对方合理的经济补偿。 如果该房屋预售合同是由一方签订,且首付款也是由该方支付,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该房屋的购买权益可能会倾向于认定为签订合同一方所有,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的计算方式较为复杂,通常会根据双方婚后还贷的金额、房屋的增值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另外,如果双方在签订预售合同时有关于房屋归属等方面的特殊约定,那么会优先按照约定来处理。总之,具体的房产分割方式要结合实际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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