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孩子抚养权问题该如何协商?


离婚协议中孩子抚养权的协商,是离婚过程中非常重要的环节。首先要明确,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时,需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子女随哪方生活。 关于抚养权的归属协商,不同年龄段的孩子有不同的考虑因素。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不过,如果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孩子可以随父方生活。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当子女在两周岁以上时,若双方都争取抚养权,法院会同等考虑双方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比如子女随父母中一方时间较长,感情较深,或者随祖父母、外祖父母中一方生活时间长、感情深,这些都可作为决定抚养权归属的理由。若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吸毒、偷窃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子女自然不适于与之一起生活。另外,像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另一方没有其他子女等情况,也会在协商时被考虑。 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由于他们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协商抚养权时,要考虑子女的个人意愿。 除了抚养权归属,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以及探望权等内容也需要协商。生活费和教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探望权则需明确探望的方式、时间等。 在协商过程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该协议,但如果协议对子女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影响的除外。此外,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也会予以支持,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八条所规定的。 相关概念: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或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自然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法院在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时,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选择最能保障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权益得到充分保护的抚养方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