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离婚的流程和手续办理是怎样的?


申请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分别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它们的流程和手续办理有所不同。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离婚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协议离婚的具体流程如下:首先,夫妻双方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这份协议要明确双方自愿离婚,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等问题的处理意见。然后,双方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审查通过后,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离婚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诉讼离婚的流程大致如下:首先是起诉阶段,想要离婚的一方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会予以立案。立案后,法院会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并告知被告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答辩。接下来是审理阶段,法院会组织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需要按时参加庭审,在庭审中陈述自己的观点和提供证据。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调查和辩论。最后是判决阶段,法院会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会判决准予离婚;如果法院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会判决不准离婚。当事人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