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离婚且无儿女会怎么判?


在探讨60岁离婚且无儿女的情况下法院如何判决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离婚主要涉及的方面,通常包括是否准予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以及可能涉及的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等问题。 首先是是否准予离婚。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也就是说,60岁夫妻离婚,法院判决的关键在于判断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若有上述法定情形,调解无效时,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 其次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虽然这对夫妻没有儿女,但法院仍会遵循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分割财产。比如,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像存在家庭暴力、重婚等行为,那么在分割财产时,无过错方可能会适当多分。 最后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若存在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需要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综上所述,60岁离婚且无儿女时,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来进行判决。对于想要离婚的夫妻,建议先尝试协商解决各项问题,若协商不成,再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公正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