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排轮休的工资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 公司安排轮休,但是我不太清楚轮休期间工资该怎么发。我担心公司少发或者不发工资,损害我的权益。想了解一下,按照法律规定,公司安排轮休时工资发放标准到底是怎样的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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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排轮休时工资发放标准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首先,我们要明白工资支付的基本概念。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约定等,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也就是说,如果公司安排轮休是因为非劳动者自身原因,并且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那么公司应该按照劳动合同里约定的标准,正常给劳动者发放工资。这里的工资支付周期,通常是指一个月。例如,小李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月工资是5000元,公司安排他轮休,且在一个月的工资支付周期内,那么公司就需要支付给他5000元工资。
如果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不同地区对于劳动者未提供正常劳动时的工资支付规定可能有所不同。比如有的地区规定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发放生活费。假设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2000元,规定按照80%发放生活费,那么公司就需要支付给轮休员工1600元。
此外,如果公司安排轮休是因为业务需要等正常原因,并且在轮休期间劳动者仍需保持一定的工作待命状态等,具体的工资发放也应按照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或者公司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来执行。总之,公司安排轮休时工资发放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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