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不到一年离婚彩礼钱会怎么判?


结婚不到一年离婚,彩礼钱的判决需依据具体情形而定。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返还彩礼: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并且,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果双方没有领结婚证,那彩礼通常应全额返还,因为从法律角度,双方不存在合法婚姻关系。要是领了结婚证但实际没有同居生活,彩礼一般也应返还,不过可能并非全额,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来判定返还比例。 若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比如给付彩礼后,给付方家庭生活水平明显下降,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等情况,在离婚时,法院也会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 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即使符合上述规定,法院也可能不支持全部返还彩礼。比如,符合“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情形,但双方已经共同生活两年以上、生育子女或者所送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一般不予支持。这里的共同生活界定,主要指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像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在实际判决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如双方结婚时间长短、彩礼的用途、双方的过错程度等,以做出公平合理的判决。如果双方能就彩礼问题协商一致,也可以按照协商结果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相关概念: 彩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主要指男方)及其亲属依据习俗向对方(主要指女方)及其亲属给付的钱物。给付彩礼的行为,虽然在法律上不被禁止,但法律也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共同生活:主要是指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例如共同的饮食起居、生病就医、经营投资等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