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官司中什么都不要但觉得很麻烦该怎么办?
我正在打离婚官司,我什么财产都不想要,就想赶紧离了,但感觉整个过程特别麻烦,手续一堆,还有各种程序,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才能让这个过程简单点,我实在是心力交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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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官司中,如果您表示什么都不要,却仍觉得过程麻烦,有几种途径可以考虑。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您想简化离婚官司的流程,可以先尝试与对方协商,看是否能达成一致的离婚协议。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如果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可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样能避免繁琐的诉讼程序。如果对方不同意协议离婚,而您又觉得诉讼麻烦,您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律师可以帮助您准备诉讼材料,代表您参与庭审等程序,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您的负担。同时,在诉讼过程中,您要积极配合法院的调解工作,尽量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因为调解结案的效率相对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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