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屋拆迁问题的离婚案件应当如何处理?

我和配偶正在闹离婚,可家里房子遇到了拆迁。这拆迁情况让离婚的事变得复杂,我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涉及房屋拆迁的财产分割等问题,想了解在法律上对于这种房屋拆迁问题的离婚案件是如何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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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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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涉及房屋拆迁问题的离婚案件时,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量,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合理保障。下面从几个关键方面来分析。首先,要明确被拆迁房屋的性质。被拆迁房屋主要分为公房和私房。如果是公房,也就是公有住房,其拆迁补偿款的分配相对复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取得公房承租权时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的,或者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公房承租权的,那么该公房的拆迁补偿款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对于一方在婚前取得公房承租权,婚后因该房屋拆迁获得的补偿款,一般会倾向于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该房屋进行了扩建等添附行为,那么添附部分对应的补偿款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其次,对于私房的情况,如果该私房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那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进行拆迁,其拆迁补偿款通常仍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但如果在拆迁过程中,因考虑到夫妻双方或家庭成员的因素,如按照人口数量给予了额外的安置补偿等,那么这部分额外的补偿款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私房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拆迁补偿款自然也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分割拆迁补偿款时,法院会综合考虑房屋的来源、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婚姻关系存续时间等因素。此外,如果涉及到拆迁安置房屋,处理方式也有所不同。如果安置房屋是按照原房屋面积进行置换的,且原房屋是一方个人财产,那么安置房屋一般仍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但如果在安置过程中,使用了夫妻共同财产支付了超出原房屋面积部分的款项,那么这部分对应的房屋份额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安置房屋是按照人口数量进行分配的,那么夫妻双方或家庭成员都可能对安置房屋享有相应的权益。总之,在处理房屋拆迁问题的离婚案件时,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分割财产。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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