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子女已成年,是否还需要支付孩子结婚费和买房费?
我和前夫离婚多年,孩子现在已经成年了。最近孩子说要结婚买房,想让我们给他出这笔钱。我经济条件也一般,不太想给。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离婚后子女成年了,我还有义务支付孩子的结婚费和买房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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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中,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有一定期限和范围的。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抚养义务”这个概念。抚养义务指的是父母从物质上、生活上对子女进行养育和照顾,保障子女的基本生活和健康成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这里明确了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义务。同时,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也就是说,父母的法定抚养义务主要针对未成年子女以及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对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一般情况下,成年且能够独立生活的子女,父母在法律上并没有继续提供经济支持的强制义务。 而结婚费和买房费,并非是维持子女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费用。它们更多的是基于社会习俗和家庭情感层面的考虑,并不是法律规定父母必须承担的责任。当子女已经成年且具备独立生活能力时,父母从法律上来说,没有义务为其支付结婚费和买房费。 当然,在现实生活中,很多父母出于对子女的关爱和帮助,会自愿为子女提供结婚或者买房的费用,但这属于自愿行为,而不是法律强制要求的。所以,离婚后子女已成年,通常不需要支付孩子的结婚费和买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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