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孩子的家庭离婚孩子会怎么判?


在有孩子的家庭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判定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下面从不同年龄段为你详细介绍法院通常的判定原则。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对母亲的依赖度较高,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成长需求考虑,母亲抚养更合适。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母亲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法院可能会将孩子判给父亲。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这里的“具体情况”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生活习惯、有无不良嗜好等。例如,一方有稳定的收入和良好的居住环境,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这在争取抚养权时是一个有利因素。如果一方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可能会对孩子的成长产生负面影响,法院一般不会将孩子判给这一方。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规定,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这是因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能够表达自己愿意和哪一方共同生活。法院在判决时会认真听取孩子的意见,并将其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这同样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