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争取孩子抚养权有法律依据吗,如何争取?


在离婚时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是有明确法律依据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情况下会判给母亲抚养,但如果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会予以支持: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因素。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稳定的收入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居住环境,良好的居住环境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个人品德,品德良好更有利于对孩子的教育培养等。如果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法院会充分尊重孩子的意愿。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的意愿对于抚养权的归属有重要影响。 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首先要积极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比如自己的收入证明、居住证明、孩子平时由自己照顾的相关证据等。同时,也要注意避免自己存在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况,如不良嗜好、暴力倾向等。在诉讼过程中,要向法院清晰地表明自己抚养孩子的优势和能力,以及对孩子未来的规划,让法院相信将孩子判给你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