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孩子、财产和债务怎么处理?
我打算和另一半离婚,现在不知道孩子抚养权该怎么争取,家里的财产比如房子、存款这些该怎么分,还有之前一起欠的债务又该怎么处理,希望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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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孩子、财产和债务的处理是三个重要方面,下面为你逐一解释。 首先是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法院在判定孩子抚养权归属时,主要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考虑到这个阶段孩子对母亲的生理和情感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比如会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个人品德等因素。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 其次是财产分割。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例如,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在财产分割时可能会少分。同时,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婚前财产等,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 最后是债务处理。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指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等。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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