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另一方离婚时是否可以获得赔偿?

我和我爱人结婚多年,最近发现他和别人同居了。我现在想和他离婚,想知道在这种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况下,我作为无过错方在离婚的时候能不能获得相应的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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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婚姻关系中,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种情况对于无过错方而言是一种伤害,那么无过错方在离婚时是否可以获得赔偿,下面从法律概念、法律依据等方面进行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来明确“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概念。它指的是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比如,张三在已经结婚的情况下,和婚外的李四在外面租了一套房子,长期共同生活在一起,这就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所以,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从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是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这里的损害赔偿既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通常是指因过错方的行为导致无过错方的财产损失,比如为了处理相关事宜而花费的费用等。精神损害赔偿则是考虑到无过错方因对方的过错行为在精神上遭受的痛苦等给予的赔偿。 不过,无过错方在主张损害赔偿时,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也就是说,要拿出证据来证明对方确实存在与他人同居的情况。证据可以是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租房合同等。只有有充分的证据,法院才会支持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 综上所述,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在有证据的情况下是可以获得赔偿的。这体现了法律对于婚姻中无过错方的保护,维护了婚姻关系中的公平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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