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无过错方是否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我和配偶准备离婚,在婚姻中我没有任何过错,都是对方的问题导致婚姻破裂。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要求对方赔偿我的损失?比如精神上的伤害、经济上因为对方过错造成的损失等。
展开 view-more
  • #离婚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案件中,无过错方是否能要求赔偿损失是许多人关心的问题。下面将结合我国法律规定,为大家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离婚损害赔偿”的概念。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通俗来讲,就是在婚姻里犯错的一方,要对没犯错的一方进行赔偿。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对于“重婚”,指的是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比如,在已经和你结婚的情况下,配偶又和别人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实施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虐待是指经常以打骂、禁闭、捆绑、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体力劳动等方式,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折磨;遗弃则是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应尽的义务的违法行为。“有其他重大过错”这一兜底条款,给法官在具体案件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留下了空间,比如一方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且屡教不改,严重影响家庭生活和无过错方权益的情况。 无过错方在要求损害赔偿时,需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遭遇家庭暴力时的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对方与他人同居的相关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同时,损害赔偿的请求应当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果是协议离婚的,也可以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内提出。 总之,离婚时无过错方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是能够要求过错方赔偿损失的。这不仅是对无过错方权益的保护,也是对婚姻中过错行为的一种制裁。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