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否要去人民法院?
我和另一半感情破裂,打算离婚。但不太清楚离婚的流程,不知道是不是一定要去人民法院办理。我想了解下,除了法院,还有其他途径可以离婚吗?法院离婚和其他方式有啥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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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一定要去人民法院,在我国,离婚主要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协议离婚,就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然后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协议离婚的程序是,双方先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申请,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天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离婚证,婚姻关系即解除。 诉讼离婚,则是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综上所述,协议离婚不用去人民法院,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可;而诉讼离婚则需要去人民法院,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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