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债务由谁承担?


在离婚时,债务的承担问题是许多人关心的焦点。首先,我们需要区分债务的性质,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不同性质的债务承担主体是不同的。 夫妻共同债务,指的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了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例如,夫妻双方一起签字贷款买房,或者一方为了家庭日常开销借款,这些都属于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一般情况下,双方可以协商如何分担债务,如果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通常会按照公平原则,结合双方的经济状况、债务的用途等因素来确定各自承担的比例。 而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或者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家庭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比如一方在婚前的个人借款,或者婚后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精神,个人债务应当由负债的一方自行承担,另一方没有偿还的义务。在判断债务是否为个人债务时,需要考虑债务的用途、是否经过另一方同意等因素。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在实际生活中,要准确判断债务的性质可能会比较复杂。比如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但债权人主张是共同债务,这时就需要债权人提供证据证明该债务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如果夫妻双方对债务的承担有争议,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在诉讼过程中,双方都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债务的性质和用途。同时,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也可以通过签订协议等方式对债务的承担进行约定,但这种约定一般只对夫妻双方有效,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如果债权人不知道该约定,仍然可以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债务,一方承担债务后,可以按照协议向另一方追偿。 总之,离婚时债务的承担要根据债务的性质来确定,明确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并且要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证据规则。在处理离婚债务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