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诉讼争议有哪些焦点问题,应该准备哪些材料?

我打算起诉离婚,但是不太清楚在离婚诉讼里有哪些焦点问题,比如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这些是不是就是焦点。另外,我也不知道要准备些什么材料才能顺利进行诉讼,想了解清楚这些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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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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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诉讼中,有多个焦点问题需要关注,同时也需要准备相应的材料来支持自己的诉求。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 焦点问题 #### 1. 感情是否破裂 这是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关键依据。在实际生活中,如果一方认为双方感情已经破裂,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就需要判断感情是否真的无法挽回。比如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或者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况,都可能被认定为感情破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2. 子女抚养问题 包括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等。法院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会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原则。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 3. 财产分割问题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需要对这些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分割原则通常是均等分割,但会根据具体情况有所倾斜,比如一方存在过错、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等。同时,还需要区分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4. 债务分担问题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需要注意的是,要区分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 所需材料 #### 1. 身份证明材料 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用以证明双方的身份信息。如果有委托代理人,还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 2. 婚姻关系证明材料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双方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如果结婚证丢失,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关系证明。 #### 3. 子女相关材料 如果有子女,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以证明子女的身份信息和与父母的关系。还可以提供一些关于子女生活、学习等方面的证据,用于争取抚养权。 #### 4. 财产证据材料 包括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证明、股票账户信息等,以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和价值。对于一些重要财产,还可以提供购买合同、发票等相关凭证。 #### 5. 债务证据材料 如果涉及债务问题,需要提供债务的相关证据,如借条、借款合同等,以证明债务的存在和性质。 #### 6. 其他证据材料 如果有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分居协议等,也可以一并提供。此外,对于自己主张的一些事实,如一方有过错等,也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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