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遇到家暴会如何判决?

我在婚姻里遭受了家暴,现在想离婚,但不清楚法院在这种情况下会怎么判。是会直接判离吗?财产分割又会倾向于哪一方?孩子抚养权一般会怎么处理?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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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暴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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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如果涉及家暴情况,法院的判决通常会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量。 首先是关于是否判决离婚。家暴属于法定的准予离婚情形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二项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也就是说,当一方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存在家暴行为,且调解无效时,法院一般会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从而判决准予离婚。 其次是财产分割问题。在离婚财产分割时,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由于家暴方属于过错方,无过错方可以要求适当多分财产。比如,双方婚后购买的房产,无过错方可能会获得超过一半的产权份额。《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对此有明确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再者是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法院在判决子女抚养权时,会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如果存在家暴情况,一般认为家暴方的行为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因此无过错方获得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后,无过错方还可以请求损害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第三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三)实施家庭暴力。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例如因家暴受伤的医疗费属于物质损害赔偿,因家暴遭受的精神痛苦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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