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离婚会怎么判?
我现在处于哺乳期,和另一半感情出现了问题,正在考虑离婚。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真的走到离婚那一步,法院会怎么判决呢?是会更倾向哪一方?财产、孩子抚养权这些方面又会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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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哺乳期离婚的判决情况较为复杂,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是离婚的条件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这是为了保护女性在特殊生理时期的权益。比如女方在哺乳期发现男方有严重的暴力行为等情况,法院可能会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 接着说孩子抚养权的判决。一般情况下,哺乳期内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因为这个阶段孩子更需要母亲的照顾和哺育。不过,如果母亲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或者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法院也可能将抚养权判给父亲。 然后是财产分割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一般是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比如一方在婚姻中存在家暴、出轨等过错行为,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可能会少分。 相关概念: 哺乳期:指女性分娩后用自己的乳汁喂养婴儿的时期,通常为分娩后一年。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无过错方:是指在婚姻关系中没有实施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过错行为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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