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时离婚法院会怎么判?
我现在怀孕了,和丈夫感情破裂想离婚,但不知道法院会怎么判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这些问题。我很担心自己和未出生孩子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判决的依据和大概的结果,好提前有个心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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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中,对于女方怀孕时离婚的情况有特别的规定和考量。 首先,从离婚请求权方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也就是说,在女方怀孕这个特殊时期,法律主要是为了保护女方和胎儿的权益,对男方的离婚请求权进行了限制。但如果是女方主动提出离婚,是不受此限制的。 其次,关于财产分割问题。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进行财产分割时,一般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在女方怀孕期间离婚,女方往往处于相对弱势且需要更多经济支持来保障自身和胎儿的生活。所以,法院通常会在财产分配上适当倾向于女方。比如,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中,可能会给女方分配相对较多的份额,以保障其在孕期和产后有足够的经济能力维持生活。 再者,对于孩子抚养权问题。由于孩子尚未出生,在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一般会待孩子出生后再做判定。通常情况下,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更依赖母亲的照顾和哺育。不过,如果母亲存在一些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形,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等,法院也可能会做出不同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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