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八百块钱离婚法院会怎么判?
我和另一半因为八百块钱闹到要离婚的地步。我们现在都在气头上,准备去法院起诉离婚。我不太清楚就因为这点钱闹离婚,法院一般会怎么判,是会直接判离,还是会先调解之类的,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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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离婚诉讼的判决主要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仅因为八百块钱产生矛盾而起诉离婚,这一理由本身通常并不足以直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在接到离婚诉讼后,首先会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其目的是尝试修复夫妻关系,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如果双方在调解过程中能够化解矛盾,重归于好,那么离婚诉讼可能就此终结。 若调解无效,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这些因素包括婚姻基础,也就是双方在结婚时的感情状况;婚后感情,即结婚后夫妻之间的相处情况;离婚原因,除了八百块钱这个表面原因,是否还有其他深层次的矛盾;夫妻关系的现状,比如双方目前的交流和相处模式;以及有无和好的可能等。 如果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即便双方因为八百块钱发生争执,也不会判决离婚。相反,如果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例如存在家庭暴力、赌博、吸毒等法定过错情形,或者双方长期分居等,即使最初是因为八百块钱引发的离婚诉讼,法院也可能会判决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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