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父母参与出资的房屋分割情况该怎么处理?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在婚姻期间双方父母都出了钱买房。现在就为这房子分割闹得不可开交,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对于这种离婚时父母参与出资的房屋分割情况,到底是怎么处理的,有哪些具体的划分方式和依据?
展开


在离婚案件中,父母参与出资的房屋分割情况需要根据不同情形来处理。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离婚时要进行平均分割。而对于父母出资购房的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有详细规定。 情形一:如果是一方父母在婚前出资购房,并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那么该房屋通常被认定为这一方子女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例如,男方父母在男方结婚前出钱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离婚时女方就不能要求分割这套房子。 情形二:如果是双方父母在婚前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假设男方父母出资60%,女方父母出资40%,婚前买了一套房登记在男方名下,若无其他约定,离婚时男方分得60%产权,女方分得40%产权。 情形三:一方父母在婚后出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婚后男方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男方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男方个人财产。 情形四:双方父母婚后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双方父母婚后都出了钱买房,登记在一方名下,没有其他约定时,按照出资比例来划分产权。 情形五: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一般会被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平均分割。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