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是否能离婚?
我想和另一半离婚,但对方死活不同意,我打算去法院起诉离婚。可我心里没底,不知道在这种对方不同意的情况下,法院会不会判离。我就想了解下,起诉离婚时一方不同意,到底能不能离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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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时,即便一方不同意,也是有可能离婚的。这主要取决于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夫妻感情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也就是说,如果原告能够向法院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存在上述法定情形,即使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通常也会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从而判决准予离婚。反之,如果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且被告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可能不会在第一次诉讼时就判决离婚。不过,原告在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满足一定条件再次起诉,法院一般会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进而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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