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买房后离婚房子怎么判?

我和另一半买了房,现在打算离婚,但是不知道这房子在法律上会怎么判。房子是我们婚后一起买的,首付和贷款情况比较复杂,我想了解在不同的出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依据什么来判决房子的归属和分割,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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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买房后离婚时,房子的判决会依据多种因素,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若房子是一方婚前购买且付清全部房款,该房子属于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甲在结婚前自己出钱买了一套房,并且已经把房款都付清了,房产证上也只有甲的名字,那么离婚时这套房子就只属于甲。 其次,如果是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该房屋为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例如,乙婚前贷款买了房,婚后和配偶一起还贷,离婚时房子归乙,但乙要给配偶补偿婚后还贷部分以及房子增值的部分。 再者,若房子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会按照均等原则进行分割,但也会考虑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大小、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等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另外,还有父母出资购房的情况。若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若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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