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人离婚时房子要怎样判断归属?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了,现在最让我头疼的就是房子的问题。我们结婚后一起买了房,但首付是他出的多,贷款一起还。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下这房子会怎么判,是按出钱比例分,还是有其他的判定方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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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离婚时,房子归属的判断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以下为您详细介绍。首先是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若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房屋,并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该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小王在结婚前自己出钱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即便后来结婚又离婚,这套房子仍归小王所有。 其次是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这种情况下,房子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举例来说,小张婚前付首付买了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和妻子小李一起还贷。离婚时,如果协商不成,房子可能归小张,但小张需要给小李一定补偿。 最后是婚后购买的房产。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小赵和小钱婚后一起买了房,离婚时双方可以先商量房子归谁,给另一方相应补偿;若商量不好,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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