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房产如何分配?


夫妻离婚时房产的分配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 首先,如果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应均等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双方可以先协商决定房产归谁,得到房产的一方给另一方相应补偿,补偿数额要参考房产市值和双方出资情况等。比如房子市值 200 万,双方各出资一半,那么一方要房子就需给另一方 100 万补偿。 其次,如果房产是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相应增值部分,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比如一方婚前花 50 万买了房子,婚后夫妻共同还贷 20 万,房子增值到 100 万,那么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价值大概为(20÷50)×100 = 40 万,这 40 万就是共同财产,要分割给另一方 20 万。 再者,若房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那么该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另外,如果一方婚前租赁,婚后用共同财产购置的房产,且所有权证上只记录了其中一位的名字,这个房子也被视为共同财产公平分配。对于双方婚后通过共同财产借款购买的房产,同样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平等分割。 总之,离婚房产分配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法院会依法公正判决。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在离婚时大多需要进行分割。 个人财产:指夫妻一方婚前就有的财产,或者婚后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像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只给一方的财产 ,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