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屋所有权不完全,该房屋能否分割?
我和我爱人打算离婚,我们有一套房子,但是这个房子的所有权不是完全属于我们的,好像还有一部分产权在别人手里。现在我们就为这房子分割的事儿犯难了,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这房子到底能不能分割,该怎么分割,希望懂法律的人给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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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当遇到房屋所有权不完全的情况时,对于该房屋能否分割是许多人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理解什么是房屋所有权不完全。简单来说,就是房屋的产权并非完全归夫妻双方所有,可能存在第三人的权益。例如,该房屋是通过按揭贷款购买,在贷款未还清之前,银行对房屋享有一定的抵押权;或者房屋是与他人按份共有等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但对于所有权不完全的房屋,情况相对复杂。 如果是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不会直接分割房屋的所有权,而是先确定房屋由哪一方使用。 如果房屋是与他人按份共有的情况,夫妻双方只能分割属于自己份额的部分。在分割时,应当先确定夫妻双方在共有房屋中所占的份额,然后再进行分割。如果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分割,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 此外,如果房屋存在抵押等情况,在分割时还需要考虑抵押权人的权益。一般来说,在未清偿债务、解除抵押之前,房屋的处分需要经过抵押权人的同意。否则,可能会损害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离婚时房屋所有权不完全,该房屋能否分割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建议当事人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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