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轨一方起诉离婚,法院会如何判决?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当出轨一方起诉离婚时,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从多个方面进行考量后作出判决。 首先,关于是否准予离婚,法院主要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虽然出轨是违背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但单纯的出轨并不必然导致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有无和好的可能等多方面因素。如果有证据证明出轨行为达到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程度,且调解无效,法院一般会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从而判决准予离婚。 其次,关于财产分割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为出轨方存在过错,在财产分割时,法院通常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也就是会给无过错方多分一些财产,但具体的比例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裁量。 再者,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法院在判决子女抚养权时,始终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为出发点。《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出轨行为本身一般不会直接影响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但如果出轨方的行为对子女的成长环境、身心健康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将抚养权判给无过错方。 最后,如果无过错方在离婚诉讼中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出轨行为若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出轨方给予一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