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离婚,另一方是否需要负责,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我遭遇 了交通事故,现在和配偶打算离婚。我很困惑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到底要不要对交通事故产生的相关责任负责,法律在这方面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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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后离婚,另一方是否需要负责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以下为您详细分析:
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债务的概念。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满足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或者为了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所产生的债务。
如果交通事故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并且由此产生的债务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那么另一方需要负责。比如,交通事故责任方驾驶车辆为营运车辆,其营运收入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这种情况下,交通事故所产生的债务是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致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也就是说,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以向夫妻任何一方要求履行债务,法 院应予以支持。即使夫妻双方离婚,也不能免除对共同债务的偿还责任。但如果一方能够证明交通事故产生的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那么另一方则不需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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